证券代码:002168
关于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 | 作者: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593天前 | 851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重庆渝西科技产业园项目

项目投资:总投资约人民币1亿元

项目内容:项目公司通过购置房产的方式在重庆市璧山区打造集办公、

研发及相关配套设施为一体的商务运营中心,本项目购建规模不低于20,000平方米,主要用于公司(包括公司的关联公司)及公司引入的新能源、数字经济等产业相关的企业办公、研发及配套使用。项目公司自持经营年限不低于10年。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近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重庆渝西科技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项目由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新惠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重庆新惠盛”)作为本项目投资运营主体,项目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亿元

2.本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9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聂源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227552022793K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核查,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重庆渝西科技产业园项目

2.项目投资:总投资约人民币1亿元

3.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在璧山区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新惠盛为本项目投资运营主体。

4.项目内容:项目公司通过购置房产的方式在重庆市璧山区打造集办公、研发及相关配套设施为一体的商务运营中心,本项目购建规模不低于20,000平方米,主要用于公司(包括公司的关联公司)及公司引入的新能源、数字经济等产业相关的企业办公、研发及配套使用。项目公司自持经营年限不低于10年。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重庆渝西科技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项目投资:总投资额约1亿元。

1.3 项目公司

乙方指定其在重庆市璧山区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新惠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投资运营主体。甲方向乙方或项目公司任何一方履约,均视为履行了本协议项下甲方的义务。

1.4 项目内容

项目公司通过购置房产的方式在重庆市璧山区打造集办公、研发及相关配套设施为一体的商务运营中心,本项目购建规模不低于20,000平方米,主要用于乙方(包括乙方关联公司)及乙方引入的新能源、数字经济等产业相关的企业办公、研发及配套使用。项目公司自持经营年限不低于10年。

2. 扶持政策

2.1 购置房产补助

甲方按照1,000元/平方米拨付标准给予乙方房产购置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

2.2 上市公司搬迁补助

若乙方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将工商信息注册地址变更至璧山区,甲方给予乙方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搬迁奖励。

3.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积极争取将本项目列入市级重大项目。

3.2 确保乙方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所涉不动产的自持率不低于100%,自持年限自不动产权证发放之日起不少于10年。

3.3乙方使用本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项目公司股权等任一或多项权利进行融资抵押或质押的,应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就其融资方案及其实施情况接受甲方监管和评价,并应落实甲方提出的用于融资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分期融资金额上限、担保物权设置、融资资金使用情况等意见。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市场、股权转让或抵押、质押方式,转让或变相转让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房屋、项目公司股权。

4.合同解除

4.1因任何一方原因违约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经守约方书面提出超过60日违约方仍未补救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4.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解除协议。

5.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对守约方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维权所支付的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亦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罚金、行政罚款等。

6.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经双方盖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后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重庆市璧山区作为主城都市区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地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区位优势、开放优势、产业优势、环境优势明显,正在以“五新四城”为主要任务,以“两城三片”为关键支撑,奋力建设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倾力打造高品质生活示范区。重庆市璧山区与公司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和良好的资源互补性,能与公司形成高度战略协同关系。

本次投资重庆渝西科技产业园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及发展规划的需要,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对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随着该项目的投资及后续运营效益的实现,公司的业务结构及收入来源更为丰富,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提升

(二)风险提示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同时,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协议给予公司相关的扶持政策。本项目后期资金能否按期到位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无法按期足额筹措资金,可能导致项目投资规模、投资进度及预期效益等不达预期的风险。

2.本项目投资决策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市场行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重庆渝西科技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