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 作者: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780天前 | 18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315日(星期二)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公司股份134,595,557股,占公司总股份801,929,568股的16.784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4人,代表公司股份1,197,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94%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133,597,7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65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公司股份997,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2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均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已对议案2相关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按照会议议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133,713,45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6882,1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713,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6%;反对8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67%;反对8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龙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131,213,45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22882,1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及董事兼副总裁何金子先生在本次交易对手方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王蔚先生及何金子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2,500,000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项议案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票总数为132,095,557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13,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22%;反对8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67%;反对8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马杰律师、董成良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