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 | 作者: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839天前 | 2390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康华”)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经与重庆康华协商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拟改聘大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1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改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大信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成员情况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瑜

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林旅游、桂东电力、保隆科技、盘江股份等上市公司。在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吉威空间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承办过中储股份、盘江股份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合伙人。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主持过碧水源,中电广通等大型项目,会计、证券、金融、税务等专业知识丰富,在担任复核部经理期间对项目底稿、报告进行专业复核并提出意见、建议,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68万元人民币。本期审计费用为68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2万元,与原聘任重庆康华的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经与重庆康华协商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拟改聘大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重庆康华和大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与重庆康华、大信协商一致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理由恰当。因此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理由恰当。综上,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1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2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