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至2024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2、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12:00,14:00—18:00。
2.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
3.电话号码:023—41888666 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占美瑜 电子邮箱:zhanmeiyu@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人)出席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单位(人)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本单位(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本单位(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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