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来源: | 作者: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699天前 | 1960 次浏览 | 分享到: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2]第11-00005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2]第11-00005号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1年12 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11-00045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述,贵公司对前期相关事项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重述了财务报表,更正内容主要为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包括:预付游戏推广费、应付游戏分成款、商誉减值和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我们对更正事项进行了审计,除应付游戏分成款外,其他更正事项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其中:

1.针对预付游戏推广费,我们以更正后的数据,实施了获取贵公司与供应商的对账单、向供应商进行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但多数供应商未予确认对账单金额,也未回函或者回函不符,我们无法判断该等差错更正的恰当性,以及对前期和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2.针对商誉减值,贵公司基于预付游戏推广费更正计入相关会计期间后,重新对商誉减值进行了测试,并调整更正了前期商誉减值金额。由于受前述预付游戏推广费差错更正恰当性的影响,我们无法判断商誉更正的合理性,以及对前期和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3.针对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贵公司在2022年与交易对手实际控制人汪劲松达成协议,约定退回股权转让款1.11亿元,相应更正2020年度财务报表。我们实施了访谈、函证等程序,但无法判断该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贵公司系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故选取营业收入作为确定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基准。基于谨慎原则,选择较低的百分比0.5%,确定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166.50万元。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以及第八条的规定:“当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我们认为,本说明所述事项涉及金额高于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仅限于部分项目,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由于我们对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贵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四、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一)上期保留意见段中的预付游戏推广费用、商誉减值、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在本期的情况详见本说明一。

(二)上期保留意见中的应付游戏分成款

上期保留意见段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公司应付广州赤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乐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款项余额17,928.90万元,系双方合同约定的贵公司应付《至尊传奇》《绝世武林》游戏分成款。2020年度,贵公司新增计提应付游戏分成款371.80万元,实际支付9,959.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贵公司应付广州赤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乐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款项余额7,109.40万元。2020年9月,广州赤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贵公司,诉讼要求贵公司支付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的欠付分成款11,338.08万元,同时申请法院冻结了贵公司银行账户资金11,338.08万元。我们对该等应付账款实施了检查、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获取了广州赤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乐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询证函回函,回函显示不符,我们无法判断回函不符的具体原因以及对期初和本期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本期,贵公司与广州赤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乐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天地战神>和<绝世武林>分成款的补充协议》及《关于<天地战神>和<绝世武林>分成款的补充协议中“和解款项”补充说明》,协议和说明约定:“贵公司应当支付和解款项共计¥95,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伍佰万元整)。和解款项包括《绝世武林》和《天地战神》的应付分成款人民币89,444,699.12元(2017年分成金额为22,922,406.47元,2018年分成金额为231,388,990.19元,2019年分成金额为10,182,207.56元,2020年分成金额为1,541,094.90元),以及其他费用5,555,300.88元。其中,其他费用包括违约金、滞纳金等。除上述外,广州赤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乐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得再向贵公司主张任何款项或费用”。贵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人民币90,000,000.00元。2021 年 7 月,贵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知民初 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广州赤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撤诉。贵公司按协议中的各年分成款更正了2017至2020年度的营业成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贵公司应付广州赤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元。

 

五、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说明

由于我们对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北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